永丰镇四合村创建学习型先进个人
考 评 办 法
为进一步深化学习型社区的创建工作,实现建设学习型社区的各项目标任务,现结合我村实际,制定《永丰镇四合村创建学习型先进个人考评办法》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按照建设学习型社区领导小组的要求,结合年度考核工作,通过严格、公正的考评,树立典型、弘扬先进,充分调动我村社区党员干部参与建设学习型社区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全面推进建设学习型社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,进一步转变社区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,为建设充满活力、富有魅力、文明和谐的新四合做出更大贡献。
二、考评对象:本村所有党员干部群众。
三、建设学习型社区先进个人的考评标准:
重视学习,有终身学习理念。参加继续教育,有具体明确的学习计划、学习内容,通过学习不断充实提高自我,学有专长,综合素质较高。积极参与学习交流,技能培训等各种文化教育活动,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,勤奋学习,努力工作,遵纪守法,乐于助人,勇于奉献,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,并在工作学习方面起表率示范作用。
四、考评方式
1、成立创建学习型社区先进个人考评检查组。①对照评选条件,确定考评检查对象;②按一定比例推荐产生先进个人的初步名单;③考评组对初选人员,采取查看学习记录等方式进行考核检查和评估,并对考评情况进行整理、汇总。
2、创建学习型社区领导小组审定。由四合村创建学习型社区领导小组,在考评检查基础上综合各方面的意见,向领导小组汇报考评情况,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先进个人表彰对象。
五、考评时间: 每年的12月上旬。
六、奖励办法
对评选出的四合村创建学习型社区先进个人,给予表彰及物质奖励,并作为个人年终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四合村创建学习型社区领导小组
2012年6月22日